如何折算员工剩余的年休假呢?
文章发布于:2021-08-19 22:12:11
时间往前走,岁月一身袈裟
终究没能把梦想渡化
把自己扔进人群,置身喧嚣
看人来人往,听人声鼎沸
试问,成长的路上真的容易吗?
今日我们来学习年假的折算问题
年休假的折算可以分为以下4种情况
①劳动者累计工作年限和连续工作年限均满一年但不超过两年
第一种观点:员工连续工作超过1年,符合休年休假的条件。累计工作年限已满1年不满10年,2019年应该休5天年休假
第二种观点:年休假的天数应该按照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》第五条规定进行折算,即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,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。折算方法为:(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÷365天)×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
②劳动者符合累计工作时间和连续工作时间的要求,但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满一年
例:
李某于2008年7月1日到A公司工作,直至2019年6月30日。此后,李某于2019年7月1日到B公司工作至2019年12月31日。2019年度李某在B公司该休几天年休假?
解答:
李某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,当年应当享受年休假10天。2019年度虽然在A、B两个公司工作,但连续工作满1年,符合休年休假的条件。该种情况应当适用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》第五条的规定,即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,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。计算方法为184÷365*10=5天。因此,李某在B公司该休年休假5天
③劳动者符合累计工作时间和连续工作时间的要求,但在年度内提前离职
例:
王某于2004年3月1日入职A公司,工作至2019年5月30日。此后,王某离职到其他单位工作。2019年度A公司已安排王某休年休假2天,A公司还应该支付王某几天未休年休假工资?
解答:
该种情况应当适用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》第十二条的规定。王某累计工作年限超过10年不满20年,当年应当享受10天年休假。王某与A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,当年度A公司未安排王某休满应休年休假,应当按照王某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,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0日共计150天。计算方法为150÷365×10=4.1天。因此,至王某离职之日,2019年度A公司应当安排王某体年体假4天,减去已经安排的2天,还应当支付王某2天年休假工资。
④累计工作时间遇升格的过渡年份
例:
赵某从2009年7月1日开始参加工作,一直在A公司工作,到2019年6月30日,工作年限累计满10年。到2019年年底时,赵某当年该休几天年休假?
解答:
这种情况,要分段计算。对2019年6月30日之前,按照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占全年天数的比例,以每年5天年休假进行折算;2019年6月30日之后,按照剩余日历天数占全年天数的比例,以每年10天年休假进行折算;折算后不足1天的不享受年休假。即181÷365×5+184天÷365×10=7.5天,故赵某2019年应休年休假天数为7天